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Ky开元集团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登录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Ky开元集团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国际税事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2-12-24 14: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字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