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商工部于2014年6月19日对原产于中国、欧盟、韩国和泰国精对苯二甲酸做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临时反倾销税为62.82美元/公吨,欧盟为23.75美元/公吨,韩国为19.05~117.09美元/公吨,泰国为27.49~99.51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73600。
2013年10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欧盟、韩国和泰国精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6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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