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肯尼亚能源部在2019年第132号《法律通告》中公布按该国《2018年财政法案》规定实施电费回扣的标准。该法案规定,除正常的电力支出扣减外,制造商电费的30%可从应课税利润回扣。回扣原本从2019年1月起生效,不过其实施办法须由能源部制订,到最近才公布。
?? ? ?肯尼亚电力成本高昂,降低了当地制造货品的竞争力和外商的投资意欲,电费回扣的主要目的就是减轻这方面的影响。此举反映政府致力支持制造业,作为其「四大要务」之一。为奖励正在成长的制造商,回扣标准采用了一些关键绩效指标(KPI),包括电力消耗、资本投资和销售收入的年度增长。这些变数将确定其实际整体绩效(AOP),用以计算应得的回扣。
?? ? ?该计划将逐步实施,第一年,电力成本的20%可自动获得回扣,其余10%由加权KPI决定。此后各年均仅由KPI决定。
?? ? ?计划全面推行后,回扣将按AOP百分比计算。实际上,若要取得全部30%的回扣,所有KPI至少要增长10%。
?? ? ?制造商申请回扣时,应提供当年的电费单、期内公司账目、该财务年度的增值税申报表及/或出口销售的报关单。此外,还需要有效的税务合规证书、提交给肯尼亚税务局的季度财务报告,以及由外部核数师认证并作为自我申报表向能源部提交的基线报告。在某些情况下,内阁秘书还可以要求肯尼亚税务局进行审计并评估回扣。
?? ? ?回扣将追溯至今年6月生效,换言之在截至明年6月止的12个月内制造商的电费开支可获税务宽免。从2020年7月起,制造商必须完全符合政府订定的要求,才可继续获得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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